自考学生办事指南

南通大学自学考试学生办事指南

为方便学生办理自考相关证明等有关事务,根据《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生考籍与学业管理细则》及《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明办理须知》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事指南。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的每周二上午9:00—11:00、周四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

南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自学考试与海外考试科(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23号教学楼621)

三、联系人及电话:

0513-85015963,张老师、胡老师

四、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考籍证明书

申请者持身份证原件至自学考试与海外考试科办理。

2就业推荐表

申请者在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s://zkb.ntu.edu.cn/)下载就业推荐表填写,提交所在学院填写意见并盖章后,携同毕业证书原件至自学考试与海外考试科办理。

3、学生证补办

学生证遗失,需至报社登报申明作废,学生本人出具书面申请经学院核实同意后携带1寸照片、挂失发票至自学考试与海外考试科办理。

4、学位证明书补办(学位证书遗失)

学位证书遗失出具书面申请,经学院核实同意后,提交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复核,由自学考试与海外考试科出具学位证明(盖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章)。

5免考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前置学历证书原件、用于免考的各类证书及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等相关材料,所在学院负责核实申报,上级主管部门终审

6、退学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院审核同意后上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注销学籍。学生退学时应上交相关证件(学生证、校园卡等),归还图书、宿舍钥匙,学校按有关规定退还学生学费。

7、成绩证明书

(1)出国成绩证明

考生需要出具自学考试中、英文成绩证明的,已毕业考生凭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未毕业考生凭准考证以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成绩单的英文翻译件(考生自行到正规翻译机构翻译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至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一楼大厅办理。

出国成绩证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式样,省考委署印后,主考学校再副署校印。一个考生最多一式三份,若考生要求三份以上,考生可在主考学校署印后自行复印,再加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成绩证明专用章。

办理时间及周期:每周二、周四(节假日除外),7个工作日。

(2)未毕业成绩证明

  考生因工作就业等原因,需要出具自学考试已合格课程的成绩证明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自学考试与海外考试科办理

(3)毕业成绩证明

  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等,不予补发原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成绩证明,该证明与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考生可凭毕业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一楼大厅办理。

办理时间及周期:每周二、周四(节假日除外),2个工作日。

  8、毕业证明书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损毁等,不予补发原毕业生证书,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证件照两张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一楼大厅办理。

办理时间及周期:每周二、周四(节假日除外),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