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自考办组织开展助学督导调研活动

发布日期:2025-01-03浏览次数:10

为提高我校自学考试助学质量,进一步提升自学考试内涵建设水平,根据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督导工作文件精神,根据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督导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管理办法》要求和我校自考办学实际情况,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日,我校自考办分赴文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艺术学院、开展助学督导调研。

调研过程中,校自考办与各自考办学学院就办学现状、专业建设、招生工作、教学管理、学生安全管理、课程通过率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调阅了部分工作档案及台账资料,并就逐步实现校内自考平台管理、全省2024年自考新计划改革关于过程性评价、实践考核、论文管理等实施方案做了说明和政策解读。通过开展座谈,实地走访,查阅台账,校自考办肯定了各专业办学情况及相关管理工作,了解了专业办学中的实际困难、办学需求,充分听取了相关学院关于自考教学与管理的建议意见,并就如何做好招生宣传、稳定生源、提高助学质量展开讨论,提出了相应管理和服务措施。

通过此次助学督导调研活动,各自考办学学院进一步强化了自考规范办学意识,将通过优化管理和服务,提高管理质效,提升助学质量,重视学生的学业生涯规划与安全管理,积极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助学平台,努力促进课程考试通过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