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我校拟备案保留12家校外教学点、新增2家校外教学点。教学点信息见附件。
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南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1月6日-1月14日止。
南通大学拟备案保留、新增校外教学点信息.xls
南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