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继续教育班主任工作条例
为加强我校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切实做好成人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培养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一、班主任的设置与选聘
1、各教学单位可按学生班级(年级)设置班主任,一位班主任最多管理两个班级(年级)。
2、班主任是学生工作的核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继续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较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班主任由各教学单位根据班主任任职条件进行选聘,并填写《继续教育班主任登记表》,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备案。
二、班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注重自身学习和修养,热爱学生工作。
2、加强对学生学习目的、学习态度、考风考纪、宿舍安全、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营造良好的学风、考风和班风。指导学生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对他们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并尽可能创造便利的学习条件。
3、关心、爱护班上的每一位学生。深入实际,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需求,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学生排忧解难,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4、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班级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以增加对未来社会的适应性。
5、抓好班级干部队伍建设,培养班干部独立工作能力。班级管理的具体事务由班干分工负责,但班主任必须掌握情况,以进行有效调控,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6、经常与学生家长、任课教师及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实行全方位的班级管理。
7、向学生宣传有关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学员进行教育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8、协助办理学生入学手续,做好学生的报到、收费、注册、学费催缴工作、学籍异动情况登记等相关工作,建立完整的学籍管理档案。
9、严格执行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授课期间及时准确地做好考勤统计工作;配合学院做好任课教师、学生、教学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协调工作;及时了解班级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掌握学生动态;引导学生端正学风、考风,刻苦学习;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10、协助做好毕业学员鉴定工作,按时做好毕业生相关资料收集工作(毕业生登记表,个人学籍表,实习鉴定表等)。
11、按照规定公平公正地组织好各项评优工作.
12、继续教育班主任应注意搜集人才市场的信息资料,为学生的择业提供指导和帮助,并负责向用人单位全面、客观地介绍学生的情况。
三、班主任管理与考核
1、各学院应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布置班主任工件,总结、交流经验,并将继续教育班主任工作纳入教师个人工作业绩,作为教师晋升的依据。
2、各学院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档案,对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与奖励,对工作不负责的班主任取消其任职资格。
3、继续教育学院每两年组织一次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包括教务员、班主任、站点教学管理人员)评选。
四、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通大院继教[2005]3号文同时废止。
五、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